我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。这个不是文艺腔,是绝对100%真实的偏僻小村。偏到什么程度呢?简直是世外桃源。我们村靠北,是浩瀚的腾格里大沙漠,靠东和南,是祁连山山尾,向西,则有点断断续续的沙丘,那是我们可以唯一出去的方向。我们正好是被夹在中间的一块小小空地。我们村总共有十来户人家,不到70口人。在我们附近,还有四个类似的自然村,组成了一个大队。从这块地方,向西,走大约100多公里,可以到达其它有人烟的地方。我打小,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长大的。
我们学校,一年级到四年级,总共四个班,加起来,从没超出过30个人。四年级之后,就得出去,到很远的地方去读了。大部分的小孩,读完小学四年级,父母就不让读了。我父母虽然都没有念过书,但却非常渴望儿子能成材。于是在我读完四年级后,送我到百公里之外的小镇寄读。所以,从10岁起,我就开始独立生活了。 虽然缺乏大人的管教,但我的成绩还不错。从小学到初一,我都是班里的前几名,在初一的时候,我还代表学校参加县城的数学竞赛呢。但初一第二学期,有次上数学课,老师批评我,我顶嘴。于是,他就拿教鞭打我的手背,因为用力太狠,将我手背上的一小块皮打掉了,至今,那个疤痕还在。我很愤怒,在众目睽睽之下,还了数学老师一脚,踢翻了课桌和椅子。 从此,我开始逃课。先是数学课,之后,是英语课,政治课,语文课。最后,我干脆不去上课了。我的成绩自然是一落千丈,很快,从班里的尖子生,变成了倒数第一。 从此,我变成了学校里出了名的烂人。几乎所有的老师都知道,初一二班有个整天不上课的小孩。但因为我家离学校实在是太远了,叫不来家长,他们也就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。 而我呢,逃课后,其实也没地方去,整天在学校后面的麦地里晃荡。累了,就躺在田埂上,看天空,看白云,拔人家地里麦苗编帽子。有次,实在无聊,便跑到我一个远房舅舅家去玩。那时,这位舅舅工作已经调到县城,家里没人。于是,我就从门上面的窗户口翻了进去。 他是学中文的,家里除了满屋子的书,没啥好玩的。我无聊,只好翻书。不料,这一翻,竟然看进去了。刚开始是看的《新月集》、《飞鸟集》,慢慢看各种小说,比如《巴黎圣母院》、《》、《红与黑》、《静静地顿河》之类的,我甚至连那个枯燥的《追忆似水年华》,都读了个七七八八。我就这样,没日没夜,看累了睡,睡醒了看,整整看了两个半学期的书,直到初二第二学期过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,舅舅将家全部搬走,没书可看,才罢手。 没书看就很无聊了。我又不愿回到课堂去读书。因为读了点书,也不愿意跟街上的混混来往。实在无聊之下,我自己决定,退学。于是,在离那个学期结束前一个多月,直接扛着铺盖卷,回家了。父母愕然。至今,我还记得看我时,那近乎绝望的眼神。但木已成舟,无法补救,只好认了。于是,我每天跟着父亲,开始学干农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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