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世界有那么多未知,每一天时间都不够用,只是我们习惯了,把自己活成不了解自己的人,想要什么,想去哪里,就连想爱的人,都不确定。天南地北转啊转,遇见太多人经历太多事,但都毁在一颗不够坚定的心上。
Red说:人的命过一天少一天,爱的人见一面少一面,根本没时间矫情。
我跟Red是在大学学生会认识的。凭着我中学画了6年黑板报的傲人战绩,刚进学生会宣传部,就扛下了画活动海报的重任,于是大大小小的活动都要我苦逼地蹲在办公室门口画海报,往往一画就直奔了零点去,当然我不孤单,那时陪我的还有Red。
Red是个伪文艺妹子,The killers乐队死忠,听歌会跟着抖的那种,但穿的衣服都是素色小清新,看的书是安妮宝贝,最关键是有一头自带柔光的长发,拿去拍洗发水广告都不用做后期。
她卡通字体画得好,经常就是我排版,她写字。刚认识那会儿,碍于她女神属性太明显,我这等屌丝只得站在一旁看着,她蹲在地上头发铺满了整个后背,美好得像一幅画。后来熟络了,才知道她骨子里的女神经本色,于是我俩一人一耳机听摇滚,边画画边玩她的头发。她头发从不保养,只用一个绿色瓶子的洗发水,她说那些发膜啊护发素啊都是骗人的,她这头发经不起折腾,每天给它喝杯凉茶就特高兴。
我当时就觉得,这头发跟她人一样。简单,好满足。
大二那年,Red在他们摇滚同好会里跟一个外校的好上了,那个男生表面看上去肌肉胡子一米八,实则是个“林黛玉”,隔三差五地去医院吊点滴,说是家族病,从爷爷那一辈开始身体就不好。刚开始热恋阶段,Red还会常去医院陪他,时间一久,就变成口头慰问,无论对方大病小病,都以“多喝水”搪塞,两人靠着手机联络感情,维系一个月一次的见面。那个林黛玉知道Red常跟我在一起,抱怨声不停,为此我也郑重其事劝过Red,她的回答倒是坦荡:两个人谈恋爱,又不是非得活成一个人的样子,各自开心就好,没必要他病我也得跟着病,好爱情不需要乱付出。
我当时不懂,觉得她太狠心,可后来看她博客才知道,她没去医院陪他,是因为不想惯着他的身体,如果想见面,就好好地去见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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