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选择做什么,或者去哪里,一定是有先决条件的;而我们选择不做什么,或者离开哪里,也一定是有原因的。我想离开Actmaxbiz,自然,也有我的原因,而且不止一个。多年后,重新回顾和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,我觉得,有些,甚至可以作为大家跳槽,选择职业需要考虑的必要因素。 在加盟Actmaxbiz前,我与Alfred在深圳长谈后,被他深深吸引,所以决定加盟到Acmaxbiz。 当时,我太希望改变了,所以并未仔细考虑薪水的问题。之后,在给Alfred邮件中,我明确表示,Alfred提供的薪水只要不比我之前的工资低就可以了。Alfred给我的薪水确实不比原公司低,但也不比原公司高,维持了原状。当时,对于这件事情,我没有特别在意。我觉得,在Alfred这里,我会获得很多薪水之外的东西。 确实也是,跟Alfred在一起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,我学到了很多东西,经历了很多东西,无论是观念,还是看待问题的方法,的确改变了很多。以至于许多年后的今天,当我回想起来,认为自己职业生涯成长最快的时光,就是在Acmaxbiz的那段日子。 而且,Alfred也承诺,我加盟后,除了薪水,新项目成功后,他会从新项目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提成,做为奖励。但奇怪的是,我加盟Actmaxbiz整整一年多,我们的新项目竟然没有成功过一个。虽然Alfred在不同场合也安慰我,但看得出来,他其实也很着急。 而我没有多要薪水而引发的负面问题,随着时间的推移,开始渐渐发酵。 在去Actmaxbiz之前,我在广州番禺乡下的工厂里上班。所以,当时的薪水,足可以维持我的一切开支。但Actmaxbiz的office在深圳,生活成本比番禺高很多。另外,我当时刚刚在广州买了房,每个月的月供有几千块。这也是个不小的负担。意味着,在没有存款的情况下,我要去新的地方工作的时候,收入不能有任何的闪失。否则,月供就会成很大的问题。但恰恰是在这个极其重要的事情上,我没有守住原则。 其实,在我去之前,女朋友就极其反对。她觉得,我不太考虑薪水,只考虑个人能力成长的思维模式是错的。我应该两者并重。“万一,你去Actmaxbiz后,新项目不成功,没有提成,就会很麻烦。”虽然我知道她说得对,但我觉得,我的运气没有那么背吧? 但事实是,这些东西,是不能靠运气的。我就是很邪门地遇上了,真的一年没有做成功一个新项目。不管在哪里,我们先要生活,才能谈工作。只有在生活无忧的条件下,才可能做好工作。尤其是当有了女朋友,有家的时候,更要考虑清楚,自己的薪水,是否能养家糊口,是否能支撑自己还有亲人幸福地生活。而我恰恰忽略了这些。很快,我就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。等到半年后,我的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时候,我竟然连8000块都费用都凑不出来,需要去跟别人借。 而我在另外一个问题上犯的错误,反过来,也加剧了这方面的问题。 我在加盟Actmaxbiz后,租房时,Alfred也曾在给我的邮件中提到,说,如果可以,我可以租个两房一厅。一房可以留给他,以便他来中国的时候,偶尔住一下。所以,我在租房时,考虑到Alfred要住的问题,所以就特意在蛇口沃尔玛附近租了个两房一厅。一间是我住的,一间留给了老板。 Actmaxbiz规定,可以补助房租的一半。到真正开始补助的时候,Alfred似乎忘掉了让我也帮他留一间房的问题。后来,我提及他曾说过,他也要来住住的问题的时候,他似乎并没有想起来。但在房租补助上,他给我的待遇似乎也比别人好些,大度地补助了我三分之二的房租。这样,剩下的房租,加上管理费之类,我一个月要额外支出将近2000块。如果在平日,这其实也不是个大问题,但在当时,那种捉襟见肘的经济条件下,无异于雪上加霜。很快,我便不堪重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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