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段时光,它很安静,它静美的呆在某处角落里,不断散发着淡香。
当时光走远的时候,而它却越来越近。 浑把傍暮作清晨,是啊,浑把傍暮作清晨。在梦与醉间我梦呓般的活着,而夜色终究是夜色,而这次的夜色终究是这次的夜色,这夜色也不能再作清晨。 我站在校园南大门翘望,那时我还小,穿着白裙子,那时我是个胖孩子,脸上还存留着婴儿肥,那时我依然在画画,那时的我喜欢黑色的车子,觉得庄严高贵而大方。 我正翘望着,一两黑色的轿车停在我面前,车窗落下来,我看见他干净的脸,黑黑的头发,我喜欢他的声音充满磁性。我识得他已经有很长时间。 我喜欢他的车子干净的如他的人一般,我喜欢他车子里独特的香水味,我喜欢他慢慢的语速,他说话的语调让我想起秋天傍晚柔和的光线,他真的很温柔。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见过比他车技更好的人,我喜欢坐在他的车子里,鼻子里吸着香水的味道,然后把鞋子踢掉,整个人蹲在副驾驶座上,蜷缩起来就像一只猫。坐他的车子,我很放心,也很享受,我从来也不用担心会晕车。 他在一边放着邓丽君的歌,他知道我喜欢她的歌,他一边听歌一边给我分析歌词的深意,这是一个我喜欢的听歌品词的干净的男人,他宠惯着我对他发脾气,每次发完脾气任性完我就开始流一大堆眼泪,他并不干扰我的哭泣,他继续开着他的车,他把车子开到成都最的地方,有时看到一处风景他会停下来,他牵着我的手一起出去看风景,然后再把我牵回车子里。 待到饿的时候,我们去找吃的,他点的都是我的家乡菜,他要去我的家乡投资。 再见他时,成都发生了地震,他已在我的家乡投资,一切今非昔比,他开车带我去川大附近,我呆在车子里看身着白衫休闲的他顶着光线去书店给我挑考研资料。 有时候会去他家,那里有走也走不完的房间,他会给我看只有高管才能看的不算秘密的秘密,他时时刻刻都在注意调养我的心灵。 然而我还是辜负了他的期望,我并没有考上研究生,而是一无所有的漂到了北京。 与他在一起永远都是淡淡的,但淡的美好,我们从来没有过分的举动,他说,你不要像个疯子一样,他这样说完就乖乖的把我抱在怀里,然后再淡淡的分开。 分开时,他会开车送我,他开车的时候会经常逗我:蕊蕊,蕊蕊,你看前边那辆车,那车底下安的闪光的东西,喜欢吗? 此刻他像个孩子,我也像个孩子,而我的确也就是个孩子。 正因为我是个孩子,我才终究要离开他。 孩子终要长大,后来我换了地方,换了电话号码,他从此不再拥有我的联系方式,我和他终将要各自消失在人海,但我送他的画,他会留着,他送我的东西,我亦会珍藏。 我只希望把一段美好的记忆,完好的封存,让它酝酿成酒,在角落里成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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