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14岁的时候暗恋过我的生物老师方。那时,他刚刚大学毕业。他特别幽默,英俊,有耐心。其实有时候我也分不清是青春期的无知还是对阳光男孩的一种爱。现在真的很怀念以前的自己。那时候我敢爱敢恨,可以肆无忌惮的表白。无数次幻想不切实际的未来真是太可笑了,但我一点都不后悔。我为他努力学习,追逐梦想,希望有一天我会用最好的。然而,十年前,他是最好的他,十年后,我是最好的我。我们之间有一整个青春,无论我怎么跑,都无法超越。
15岁的时候,朋友开始追我。当时觉得除了方,再也遇不到其他人了。我对朋友每天缠着的巧克力总是漠不关心。其实我也感动过一次,但他终究无法进入我的内心。后来我对日常的盯梢极其反感。我哥们魏威胁威胁他,甚至我们用各种情侣网名把他赶走。老同学发现后,她找我聊天。她说,毕竟我们不是一类人。当我到了大学,我会发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就像我们刚刚谈到的居里夫人一样,找一个志同道合,有共同语言的伴侣。
我觉得唯一正式接触或初恋的是杨,应该是18岁。那时候我们总是同桌。每天一起上课,他不理我的作文,一起讨论问题,一起中考,一起考上二中,一起上暑假辅导班。从那以后,我就把方淡出了我的世界。也许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个人代替他。
高中三年是最艰难的三年,纪律严明,环境艰苦,各种不适合的老师。封闭的学校切断了我们与外界的联系,唯一能看到外界的就是偷偷玩手机。从那以后,很多以前的同学慢慢失去了联系,很多初中生淡出了榜单,剩下的寥寥无几。
大一的时候和朋友做朋友。我同意了。他问我能不能继续在一起。我说我现在没心情谈恋爱。他发了动态,我随便评论了一下,他的回复是,让我不要评论他,免得他女朋友误会。我不是那种不知道怎么办的人,就不打扰了,删了就不联系了。大三的时候,他又加了我。我觉得同学多交朋友也不错。他给我带来了一个我可以倒背的套路。我已经等了你八年了,但我还是喜欢你...当时没什么感觉,只是觉得一个人的脸皮厚到了这样的程度。
他看了我的日记说:“你为什么每天都写这个?有什么用?你赚钱吗?”我回答,这是我的梦想,我的人生。后来不知不觉就谈到了买衣服。我说我看中了700多件外套,明天和闺蜜一起试试。不过他说如果买一件300多的大衣就贵了,质量也还可以。为什么要买这么贵的大衣?去淘宝天猫就好了。这是你说的,如果我喜欢,你砸锅卖铁就给我。当时你真的无语了。你习惯了在一个一天工作12个小时甚至晚上工作的车间里生活,习惯了拿着两三千元的工资,习惯了戴着淘宝路边摊,习惯了拿着微薄的工资和你的酒友喝酒泡吧,那是我眼中最颓废最迂腐的生活。
正是因为他,我明白了志同道合的重要性。我喜欢的男生可能不帅,但是一定要干净阳光。他可能不富裕,但他一定会支持我的梦想。他不需要振振有词,也不需要振振有词,只要注意就好。
爱情是志同道合的旅程。火车会经过很多站台,会有很多人来来往往。但是,从头到尾没有抛弃过的人,才是最好最重要的,因为陪伴是最漫长的告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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